1955年LED的理論雛型誕生,而隨著照明科技一路演進,全球各地照明大廠爭相投入LED照明的商務領域。對長年使用白熾燈的消費者、乃至摩拳擦掌的科技創投家而言,LED是一種新技術節能,大眾期待這項新技術會有破壞性創新,讓既有大廠不在是大廠、讓新興廠商可以稱霸。 然而,業界幾乎是一窩蜂地推出LED燈泡、LED直管燈,這些產品的差異性并不明顯,在價格競爭下,白光LED的年平均降幅為10到20%,但2011年上半卻下降15到20%,全年降幅更是呈現崩壞的25到35%,尤其低階LED元件價格滑落得更劇烈,三星甚至將取代四十瓦白熾燈的LED賣價殺到10美元以下。 低價策略的確有利向消費者推廣LED照明,但如此一來,廠商很難保有相當的毛利,擁有品牌和通路的廠商才有優勢,可以藉消費者對品牌的認同,維持一定的市占率。之后LED產業是否會跟傳統的照明產業一樣,由大型公司去掌握通路和品牌,制造部分外包給其它廠商?難以跳脫傳統照明產業的模式? 臺灣是全球LED晶粒的最大供應國,在去年度產值達新臺幣478億元。臺灣在LED制造上具有領導地位,相關的廠商例如晶電、億光等,但在照明產業的發展上面,2011年臺灣LED照明市場大約是新臺幣93億元,雖然相較2009年成長24%,但內需市場并不夠支撐起整個產業,臺灣廠商向外走成為一個最重要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