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房價,應該是使房價與居民的收入相適應,房價與成本和合理的利潤相匹配。“房價收入比”把房價和收入水平聯系在了一起。所謂房價收入比,也就是住房的價格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換句話說就是一個家庭需要用多少年的收入才能買起一套住房。
房價收入比多少才算合理?當前用得最多的一個標準認為,房價收入比的合理區間應該在4~6倍。這一指標是上世紀90年代世界銀行在研究中國住房制度改革時提出的。當時,世界銀行比較各國房價收入比時指出,在發達國家,平均每套住宅的價格總額與家庭收入水平的比例在1.8~5.5?1之間,而在發展中國家,該比例一般在4~6?1之間。國內專家在討論房價合理性時常援引這一數據,并把4~6倍作為一個標準,以此論證我國房地產市場存在泡沫。
以北京為例,一個三口之家,假設人均居住面積為30平,因此需要90平的住房。根據中國指數研究院公布的數據,去年12月,北京房價平均為22869元/平方米,90平方米的住房總價為206萬。而去年北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2903元,三口之家年收入為9.9萬,最后得出北京的房價收入比為21倍,也就是說需要一個家庭21年的總收入,才能買起一套住房,遠遠超過世界銀行所提出的4~6倍的標準。
降低房價收入比需穩定房價提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