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5號文”叫停有機保溫材料4個多月后,于8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下簡稱《規范》),以加強施工監管來防火的方式客觀地為有機保溫材料的使用開了一個口子。
《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公安部聯合發布,相比此前由公安部于3月14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即“65號文”,有觀點認為,此次發布的規范說明住建部及公安部兩個部委達成了某種程度的一致。
《規范》中有一條:“采用可燃保溫、防水材料進行保溫、防水施工時,應組織分散流水施工,并及時隱蔽,嚴禁在裸露的可燃保溫、防水材料上直接進行動火作業。”這意味著曾面臨生死劫的有機保溫材料迎來了生機。
從源頭遏制火災
公安部消防局法規標準處撰文稱,《規范》的發布實施填補了我國施工現場消防技術規范的空白。并稱,該規范以解決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出發點,重點對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臨時建筑的防火設計、消防設施的設置、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
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技術開發中心高級工程師錢選青則表示:“據統計,有90%的火災是由于施工現場管理監管不到位導致的,因此,從施工現場著手加強監管,能消滅大部分火災。”
業內人士指出,該《規范》是從“65號文”的“管材料”向“管施工現場”的轉變。
“65號文”的發布曾引起軒然大波。該文件規定,自3月15日起,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管一切從嚴,其中最具殺傷力的一款是“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
所謂A級,即指不燃材料,但目前我國市面流行的建筑外保溫材料主要為有機材料,即便加入阻燃劑,最高也只能達到難燃的B1級。如果要嚴格執行這一史上最嚴消防令,則意味著中國保溫材料行業將面臨著全線洗牌甚至淘汰的境地。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坦言:“‘65號文’要執行非常難,因為無機保溫材料產能有限,而且成本高昂。”
錢選青也認為,要執行“65號文”不太現實,除了產能有限以外,巖棉這一最主要的無機保溫材料在施工時會刺激工人的皮膚,施工難度大。他同時表示,“65號文”過分強調了材料使用的重要性,“而除了外墻材料以外,室內的可燃材料也非常多,是否要在室內全部使用不燃材料呢?這顯然不可能。”另一位業內人士則指出,“65號文”是用不切實際的控制材料的方式來掩飾施工監管不力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