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央視新址大樓、南京中環國際廣場、哈爾濱經緯360度雙子星大廈、濟南奧體中心、上海膠州路教師公寓、沈陽皇朝萬鑫大廈相繼發生了與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密切相關的火災,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防火性能成為眾矢之的,被推向風口浪尖。
今年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65號文件(下面簡稱“65號文”),對容易造成防火問題的外墻保溫材料選用進行臨時戒嚴,規定在新標準發布前,民用建筑外墻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
針對這一文件,各行業反響巨大,昨天,在省建筑設計研究院,國內建筑行業、房地產業等行業人士召開討論會。在討論會上,各行業人士認為,有關部門推行更高級別的建筑保溫材料安全標準,已是大勢所趨,但業內人士對“65號文”的質疑隨之而來。大部分企業認為“65號文”的規定過于嚴苛,稱保溫材料市場的產能準備嚴重不足,有不少企業甚至建議公安部重新放寬標準。
福建省建筑設計研究院總建筑師楊子伸接受采訪時也表示,公安部消防局出臺的“65號文”值得商榷,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應該分類別、分情況地使用,而不能籠統地一概而論。目前,“65號文”在實際中很難執行,通知中所要求的外墻保溫材料標準難達到。
楊子伸認為,火災事故并非都是偶然的,原因不是單一的,比如,幾乎所有發生過火災的工程都使用了燃燒等級為B3級的不合格建材,市場的無序競爭、企業誠信的缺失導致大量劣質建材被使用;還比如,很多火災都發生在施工階段,因違章動火造成,施工方管理不嚴、監管不力,最終釀成大禍。
“不能單靠管理建材防火。要求所有建筑都使用最好的防火材料是不現實的,不僅不利于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發展,而且會阻礙建筑節能工作順利推進。”楊子伸說,如果一味單一推行使用A級材料,不但造價貴,生產過程不節能,而且從市場滿足上看,企業生產根本供不應求,無法滿足市場需求量